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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淘汰黃標車補貼獎勵辦法
- 分類:法規公文
- 作者:
- 來源:
- 發布時間:2020-04-03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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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落實《承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承德市淘汰黃標車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市政辦字[2013]208號)要求,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鼓勵黃標車提前淘汰,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順利推進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補貼獎勵工作由市財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務局、環保局聯合負責。市財政局主要負責資金的籌集、分配、管理,包括年度預算安
承德市淘汰黃標車補貼獎勵辦法
【概要描述】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落實《承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承德市淘汰黃標車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市政辦字[2013]208號)要求,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鼓勵黃標車提前淘汰,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順利推進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補貼獎勵工作由市財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務局、環保局聯合負責。市財政局主要負責資金的籌集、分配、管理,包括年度預算安
- 分類:法規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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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時間:2020-04-03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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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落實《承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承德市淘汰黃標車工作方案的通知》(承市政辦字[2013]208號)要求,改善我市大氣環境質量,加強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鼓勵黃標車提前淘汰,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順利推進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工作,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補貼獎勵工作由市財政局、公安局、交通局、商務局、環保局聯合負責。
市財政局主要負責資金的籌集、分配、管理,包括年度預算安排、下達資金預算,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市公安局主要負責提供各縣區淘汰黃標車目標任務量及完成情況。
市交通局主要負責提供各縣區淘汰黃標公交車及更新購置新能源或清潔燃料公交車目標任務量及完成情況,督導各縣區淘汰黃標公交車工作的開展。
市商務局主要負責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的監督管理,掌握拆解企業實際拆解黃標車數量。
市環保局主要負責黃標車的認定、尾氣檢測和環保標志管理。
第二章 補貼獎勵范圍及對象
第三條 補貼范圍。
(一)《承德市2013年鼓勵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獎勵辦法》補貼范圍內可享受提前淘汰補貼政策而未辦理提前淘汰手續的車輛。
(二)2014年12月31日前未到強制報廢標準而提前淘汰的“黃標車”(不含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屬于注銷狀態的車輛、連續三年未檢的機動車);非因自然報廢或交通事故等原因導至直接報廢的車輛;本補貼獎勵政策發布前在本市登記上牌,且于規定時間內在本市辦理報廢注銷手續的車輛。
第四條 補貼獎勵對象。符合上述政策范圍,全市轄區內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為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和其他非財政供養的社會組織。
第三章 補貼車型及標準
第五條 參照財政部、商務部2009年黃標車報廢車型劃分及補貼標準(財建[2009]995號),我市2014年提前淘汰“黃標車”,按照貨車、客車、轎車三類車型給予補貼獎勵。
第六條 具本補貼獎勵標準為:
(一)貨車。重型18000元、中型13000元、輕型9000元、微型6000元。
(二)客車。大型18000元、中型11000元、小型(不含轎車)7000元、微型(不含轎車)5000元。
(三)轎車。1.35升及以上排量10000元、1升(不含)--1.35升(不含)排量8000元、1升及以下排量6000元。
(四)凡符合中央財政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政策的車輛,應首先申報中央財政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市、縣區不再重復補貼。
第四章 補貼獎勵資金來源及支出責任劃分
第七條 補貼獎勵資金來源。
(一)市、縣區財政預算安排;
(二)中央大氣污染治理補助資金;
(三)中央財政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
第八條 支出責任劃分。
(一)省財政直管縣轄區內注冊的車輛,由縣財政部門按照補貼獎勵標準落實兌付補貼獎勵資金。
(二)市財政直管縣(區)內注冊的車輛,由縣區財政部門按照補貼獎勵標準落實兌付獎補資金,市財政根據各縣區任務及完成情況進行適當獎補,完成當年淘汰黃標車任務的,按縣區兌付資金的35%進行獎補。
(三)由于市直單位多數在雙橋區范圍內,雙橋區按照獎補標準落實兌付的資金,扣除市財政獎補資金后,由市財政承擔38.5%。
第五章 補貼資金撥付程序
第九條 按支出責任劃分,各縣區財政局商有關部門制定補貼獎勵資金兌付方案,負責兌付補貼獎勵資金,確保提前淘汰的“黃標車” 補貼獎勵資金及時到位。
第十條 屬于市級財政保障的補貼獎勵資金,由各縣區財政先行墊付,市財政部門根據市轄區提前淘汰的個人“黃標車”數量及標準進行清算。
第十一條 補貼獎勵資金的撥付程序:
(一)各縣區商務部門會同環保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財政局聯合成立窗口,統一辦理補貼獎勵資金的兌付。
1.環保部門負責對申請補貼獎勵車輛是否屬于“黃標車”范疇進行審核確認;
2.公安部門負責對申請補貼獎勵車輛是否屬于《承德市淘汰黃標車工作方案》規定的提前淘汰范圍、車輛所屬轄區、車輛車型與審請補貼獎勵金額是否相符、《機動車注銷證明是否真實等內容進行審核;
3.商務部門負責對車輛《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是否真實、是否可納入中央老舊汽車報廢更新補貼獎勵政策范疇等內容進行審核;
4.財政部門負責對補貼獎勵范圍、標準、車主銀行帳戶信息等內容進行審核。
(二)車主報廢提前淘汰的“黃標車”后,由本人持相關材料到各縣區成立的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兌付窗口領取填寫《承德市2014年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獎勵申請表》(見附件)并辦理補貼獎勵申領手續。
(三)申請補貼獎勵車輛車主需提交以下資料:
1.《承德市2014年提前淘汰“黃標車”補貼獎勵申請表》;
2.車主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第三聯)原件,有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特定標識物的報廢車輛照片(顯示報廢車輛牌照、全貌及報廢汽車回收拆解企業特定標識物);
4.《機動車注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5.與車主本人同名的銀行存折。
第六章 補貼獎勵時限
第十二條 2013年提前淘汰“黃標車”財政獎補政策執行期限為: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提前淘汰“黃標車”財政獎補政策執行期限為: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2015年以及以后年度提前淘汰黃標車將不再給予財政補貼。獎補受理時間截止2015年2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商務局、環保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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